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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10年至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5-04 | 阅读 5186 次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 025 号)及《关于2010年至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0] 001 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0年至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集中面授或网络教育。集中面授:一次安排60学时课程,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可在2010年或2011年完成;网络教育:2010年安排30学时必修课,2011年安排30学时选修课。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网络教育内容

1、必修课程:使用由中价协组织编写的2010年至2011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统一教材)。主要内容包括:⑴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实务;⑵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实务;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务;⑷节能建筑与工程造价。

2、选修课程:包括⑴九部委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介绍及条款解读;⑵从bt及bot项目投融资策划谈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⑶国家体育馆(鸟巢)钢结构施工关键技术;⑷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工程技术创新;⑸国家大剧院工程造价管理实践;⑹上海世博场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⑺国内建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与组价简介;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解读;⑼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控制;⑽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部分获奖项目的有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和造价控制案例、经验介绍;⑾江苏省、中石油、电力行业定额与建设项目招投标介绍等。

(二)集中面授具体办班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三、网络教育安排

(一)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二)课程播放时间

1、30学时必修课程: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30学时选修课程: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具体的网络教育学习流程、考试说明等通过上述网络教育网址查询。

四、网络教育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首页左侧的“网上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网络教育网上报名。

五、网络教育费用

1、收费标准:网络教育按“中价协”规定的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费用各为320元/人(含网络教育费300元/人,教材和发票快递费20元/人,必修课程配发继续教育统一教材),费用由省注册中心代收。

2、网络教育缴费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到省注册中心教育科缴费或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缴费。

户名: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帐号:44-03730104000413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支行

转帐后请将转帐单号、日期、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信息发送电子邮件到:778315450@qq.com,有疑问通过qq:778315450咨询。

3、省注册中心收到网络教育费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开通网络教育学习身份,同时邮寄教材和发票。

六、网络教育学时登记

网络教育合格后,学时记录可在参加网络教育的下一年一月下旬,通过省注册中心网站的继续教育学时查询系统查询,不需要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省注册中心盖章。

七、联系方式

省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邮政编码:510060;联系电话:020-83754262、83754265(传真);联系人:于泳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