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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十九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1-05-04 | 阅读 4906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杜朝晖等32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武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2人)
     2.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2人)

姓名 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郭雨君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a144004317 0007639
杨莉萍 广州电力设计院 a144000587 0007596
廖原 广州市化工设计所 a244012952 0007583
秦艳 开平市建宏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19043 0007616
蒋佐东 梅州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a244021622 0007663
李晓军 梅州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a244021622 0007087

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