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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共同谋划深圳发展

2022-09-28 | 阅读 164 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天市统计局带您来了解经济普查,看看经济普查与国家、企业和人民都有哪些联系。

  什么是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掌握国民经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它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十年开展两次,在逢3、逢8年份开展。

  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什么?

  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例如:即将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开展经济普查对我市经济发展有什么意义?

  经济普查是对五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对全市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调查,掌握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以及各生产要素构成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我市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最新进展,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经济普查对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经济普查对象的信息会被泄露吗?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五经普”与历次经济普查有什么不同?

  意义更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快落地见效,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难度更高:由于“五经普”首次在普查中整合投入产出调查,通过前期我市开展的投入产出专项试点来看,投入产出调查填报频率较密,普查表式和指标都比较复杂,需要普查对象在前期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准确做好相关数据分类汇总等方面做大量工作,需要普查机构与普查对象更加深入的交流与配合。

  当前,我市“五经普”前期筹备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已完成了投入产出和数字经济两项专项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积累了经验。按照全国“五经普”工作安排,“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将于今年底全面开始,届时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

  深圳的发展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关注、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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