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应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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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舆情应对制度


第一条 舆情范畴。本制度所称的舆情是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传达或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的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众事务的情绪、意见和态度的总和。协会秘书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应对等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坚持“超前谋划、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快速反应、稳妥处置、有力引导”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传播媒介,进行舆论引导和舆情事件突发应对。包括对政策进行权威解读和正面评论,对建筑设计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收集整理有助于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改进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组织领导。协会的舆情应对工作在协会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条、收集监控。协会秘书处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对相关舆情的收集、监控,协会信息部对电子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态媒体全天候监测,及时汇总并形成报告,重大舆情随时报送协会领导。

第五条、应对处理。秘书处在协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应对处置相关舆情信息,并按时将处理结果形成报告。遇有重大舆情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关协会领导报告,必要时按有关程序上报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协会应对舆情线索进行分析、判断、评估,拟定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第六条、工作纪律。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舆情工作,特别是对重大、紧急舆情信息的收集、监控、上报、处置等工作,要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及时、措施得力,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对反应不及时、应对不力的人员,应严肃追究责任。

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